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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GMP背景文件解读

来源:本站        日期:2015-07-13

什么是新版GMP

       “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Practice的缩写,即“优良制造标准”之意。GMP是一种特别注重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对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也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


       作为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GMP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和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世界卫生组织上世纪60年代中开始组织制订药品GMP,中国则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推行。1988年,中国颁布了自己的药品GMP,并于1992年作了第一次修订,之前我国实施的是1998年版GMP认证标准。


       2011年2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贯彻实施工作视频会。会议要求,自2011年3月1日起,凡新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改、扩建)车间均应符合新版药品GMP的要求。现有药品生产企业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其他类别药品的生产均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未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的企业(车间),在上述规定期限后不得继续生产药品。


新版GMP引入了新理念

      一、新版GMP中引入风险管理的新理念,并相应增加了一系列新制度,如:供应商的审计和批准、变更控制、偏差管理、超标(OOS)调查、纠正和预防措施(CAPA)、持续稳定性考察计划、产品质量回顾分析等,分别从原辅料采购、生产工艺变更、操作中的偏差处理、发现问题的调查和纠正、上市后药品质量的持续监控等方面,对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促使生产企业建立全链条的、相应的制度,及时发现影响药品质量的不安全因素,主动防范质量事故的发生,以最大限度保证产成品和上市药品的质量。


      二、新版GMP中引入了质量管理体系的新理念。明确要求制药企业应当建立全面、系统、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必须配备足够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管理制度来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新版GMP体现了全员参与质量的理念,这是对“企业是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进一步落实,体现了制度化管理的现代企业管理理念。


新版GMP增加了新要求

       新版GMP条款内容更加具体、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在生产条件和管理制度方面的规定更加全面、具体,进一步从生产环节确保了药品质量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均一性。


       一、强化了软件方面的要求。 1、加强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大幅提高对企业质量管理软件方面的要求。强化药品生产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管理,以促进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2、全面强化了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 3、细化了操作规程、生产记录等文件管理规定,增加了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二、在硬件要求方面,新版GMP提高了部分生产条件的标准。 1、调整了无菌制剂的洁净度要求。新版GMP在无菌药品附录中采用了WHO和欧盟最新的A、B、C、D分级标准。 2、增加了在线监测的要求,特别对悬浮粒子,也就是生产环境中的悬浮微粒的静态、动态监测,对浮游菌、沉降菌(生产环境中的微生物)和表面微生物的监测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3、增加了对设备设施的要求。对厂房设施分生产区、仓储区、质量控制区和辅助区分别提出设计和布局的要求;对设备的设计和安装、维护和维修、使用、清洁及状态标识、校准等几个方面也都作出具体规定。


史上最严GMP“门槛提高增加通过难度,促进行业新一轮洗牌

       新修订GMP提高了药品生产无菌制剂生产环境的洁净度要求和设备设施要求,并强调全员参与的质量管理理念,这必将需要企业投入巨资进行厂房改造和相关人员的全面培训。这不仅需要资金投入、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还需要周密的时间安排。从开始设计到完成,到最后通过认证,企业系统改造整个过程基本上需要一年半到两年的时间,所以对于要求在2013年前完成改造认证的企业来说,时间已经很紧迫。即使顺利跨过门槛,企业整体运行成本将预计上升25%。据不完全估算,上一次1998年的修订,全国近4000家药品生产企业为此付出了1500多亿元的门槛费。

2012年上半年,国家药监局组织了一次较大规模的药品生产企业的摸底调查,根据摸底数据,预计将有160家企业放弃所有剂型的GMP改造,其中无菌药品生产企业96家。因此,有关专家预测,国内有20%左右的中小药企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相关标准而被淘汰出局。无菌药品企业退出市场的数量比例将最高。


四部委合力推进新版GMP,对于没通过的企业,坚决予以停产

       根据药监局官网上公布各省新修订药品GMP认证企业进度情况,截至2013年2月,通过新修订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为207家,核发249张证书,总体通过率为15.7%,全国仍有1000余家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未进行新版GMP认证。少数企业存在等待观望心理,实施进展不平衡的问题仍很突出。


       针对于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印发《关于加快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促进医药产业升级有关问题的通知》。推出兼并重组、认证检查、药品注册审评审批、委托生产、价格调整、招标采购和技术改造等七个方面的鼓励措施,鼓励和引导药品生产企业尽快达到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要求。


       国家药监局要求,实施新修订GMP不得前紧后松,要坚持“标准不降低、时间不放宽“,对于没有按时通过认证的企业将坚决停产。